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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吴大观同志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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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中组发[2009]11号、京组通[2009]52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2009/08/05


各高校党委组织部:


    7月14日,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中组发[2009]11号),要求组织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8月3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中组发[2009]11号文件精神的通知》(京组通[2009]52号),对贯彻中组发[2009]11号文件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高校要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要尽快将中组发[2009]11号、京组通[2009]52号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共产党员。要将学习活动作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的大好契机,迅速掀起学习吴大观同志活动的热潮。
    各高校要结合放暑假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在新华网上开展学习吴大观典型事迹活动(新华网“党员专家吴大观”专栏网址: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wdg/index.htm)。通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网上组织生活会、网上学习讨论会、座谈会、学习交流活动,以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开展征文活动等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教育,增强党性。
    各高校要对开展学习活动情况进行专题报道,营造学习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不断将学习活动引向深入。
    各高校要及时总结开展学习活动的情况和成效,填写《开展学习吴大观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将统计表于8月20日上午10点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并于开学后一周内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联系人:姬云鹏
联系电话:63088430
电子邮箱:jgw430@bjedu.gov.cn
附件1:“中央关于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附件2:京组通[2009]52号文
附件3:《开展学习吴大观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


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200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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