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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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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学习体会(韩秋实)

2016/01/12

  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的学习,对“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主题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习总书记指出“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严以用权的指南。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党员校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讲话精神,正确领会严以用权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做到严以用权的重要意义,树立当好领导干部的思想基础。严以用权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是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要做到严以用权就要从三个方面做起。

  严以用权,要常怀清廉之心,坚持用权为公。公生明、廉生威。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赃官的试金石。官越大、权越多,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时刻牢记职权法定,依法合规行使权力,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只有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职位、利益、学术等各方面的私利。领导干部只要用权为公,就会得到广大教职员工的称赞和尊重;否则,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

  严以用权,要做到阳光用权。权力天然具有导致腐败的潜质,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抵制腐败诱惑,防范权力滥用,决策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权谋私往往与暗箱操作联系在一起,决策、执行过程的不透明,给了弄权者上下其手的空间。揭开神秘面纱,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违法乱纪、权力寻租等行为就会无处藏身。近年来,各种腐败案件的查处,正是滥权、越权“见光死”的例证。公开决策, 用公开透明的实际行动,坦诚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目光的检视,私欲贪念就会望而却步,滥权越权行为就会被阻止在萌芽之前。

  严以用权,要科学决策,公平、公正解决各种问题。领导干部的能力体现最集中地表现在决策上,所以严以用权,要做到充分酝酿,正确决策。领导干部作出的决策,不仅仅是个人行为,还代表着党和政府的意志,影响面大,涉及范围广。人民的利益伤不起,千万马虎不得、儿戏不得。严以用权要给乱决策定出限制,坚持依法决策,各项决策都要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并由集体讨论决定,坚决防止和纠正越权决策、违法决策现象。

  因此,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党员校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严以用权,在这一前提下,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要用于人民。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广大师生员工为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关切作为指向,以广大师生员工满意与否作为权力行使是否得当的重要标准。必须时刻躬下腰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和师生员工打成一片,把学校的事和广大教师与科研人员的事放在心上,落在行动上,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和教师与科研人员们的困难,才称上真正的为群众用好权、当好官。坚持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谋划事业、推动工作、敢于担责、勇于创新,攻坚克难,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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