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日志的集中存储管理,有助于我们进行线上业务的实时监控、业务异常时及时定位原因、排除故障,并且还可以对业务进行趋势分析、安全和合规审计,深度挖掘日志的大数据价值。
信息网络中心面向学校各部门的重要信息系统提供日志存储服务,针对信息系统日志进行实时监控、异常记录。
有相关需求的部门可向信息网络中心提出申请。 技术支持及反馈: E-mail: feiyu@bistu.edu.cn Tel:82427192 |